
2016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chǎn)法:刑法(2.15)
對于不報或者謊報事故罪,導致事故后果擴大,( )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
A、增加死亡1人以上
B、增加受傷3人以上
C、增加重傷3人以上
D、增加重傷2人以上
E、增加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萬(wàn)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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