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chǎn)法:爆破作業(yè)(3.7)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作業(yè)單位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后( )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guān)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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