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全生產(chǎn)法:注冊安全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7.27)
依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管理機構對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 )、取消執業(yè)資格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罰款
B、記過(guò)
C、注銷(xiāo)注冊
D、留用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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