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墻件的設置要求
連墻件的布置間距除滿(mǎn)足計算要求外,還應不大于最大間距;連墻件宜靠近主節點(diǎn)設置,偏離主節點(diǎn)的距離應不大于300mm;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開(kāi)始設置,否則應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宜優(yōu)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一字形、開(kāi)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高度24m以下的單、雙排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墻連接方式,嚴禁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墻件;高度24m以上的雙排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連墻件中的連墻桿或拉筋宜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shí),與腳手架連接的一端應下斜連接,不應采用上斜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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