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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4 08:2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現發(fā)布《滾裝碼頭設計規范》!稘L裝碼頭設計規范》為強制性行業(yè)標準,編號為JTS165-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標準的第3.1.3條、第3.3.1條、第3.4.2條、第4.2.2條、第7.0.1條、第7.0.4條、第7.0.5條、第7.0.6條、第7.0.7條、第7.0.8條、第7.0.9條和第7.0.10條的黑體字部分為強制性條文,與原建設部發(fā)布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運工程部分)》(建標〔2002〕273號)具有同等效力,必須嚴格執行。
本標準由我部組織中交第四航務(wù)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等單位編制完成,由我部水運司負責管理和解釋?zhuān)扇嗣窠煌ǔ霭嫔绯霭姘l(fā)行。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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