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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6 14:18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筑地基處理技術(shù)規范》JGJ79-2012規定:
1、本試驗要點(diǎn)適用于單樁復合地基載荷試驗和多樁復合地基載荷試驗。
2、復合地基載荷試驗用于測定承壓板下應力主要影響范圍內復合土層的承載力。復合地基載荷試驗承壓板應具有足夠剛度。單樁復合地基載荷試驗的承壓板可用圓形或方形,面積為一根樁承擔的處理面積;多樁復合地基載荷試驗的承壓板可用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實(shí)際樁數所承擔的處理面積確定。樁的中心(或形心)應與承壓板中心保持一致,并與荷載作用點(diǎn)相重合。
3、試驗應在樁頂設計標高進(jìn)行。承壓板底面以下宜鋪設100~150mm中、粗砂墊層(樁身強度高時(shí)取大值)。如采用設計墊層厚度進(jìn)行試驗,對獨立基礎和條形基礎應采用設計基礎寬度,對大型基礎有困難時(shí)應考慮承壓板尺寸和墊層厚度對試驗結果的影響。
試驗標高處的試坑寬度和長(cháng)度不應小于承壓板尺寸的3倍;鶞柿杭凹雍善脚_支點(diǎn)(或錨樁)宜設在試坑以外,且與承壓板邊的凈距不應小于2m.
4、試驗前應采取試坑內的防水和排水措施,防止試驗場(chǎng)地地基土含水量變化或地基土擾動(dòng),影響試驗結果。
5、加載等級可分為8~12級。最大加載壓力不應小于設計要求承載力特征值的2倍。
6、每加一級荷載前后均應各讀記承壓板沉降量一次,以后每半個(gè)小時(shí)讀記一次。當一小時(shí)內沉降量小于0.1mm時(shí),即可加下一級荷載。
7、當出現下列現象之一時(shí)可終止試驗:
。1)沉降急劇增大,土被擠出或承壓板周?chē)霈F明顯的隆起;
。2)承壓板的累計量已大于其寬度或直徑的6%;
。3)當達不到極限荷載,而最大加載壓力已大于設計要求壓力值的2倍。
8、卸載級數可為加載級數的一半,等量進(jìn)行,每卸一級,間隔半小時(shí),讀記回彈量,待卸完全部荷載后間隔三小時(shí)讀記總回彈量。
9、復合地基承載力特征值的確定:
。1)當壓力—沉降曲線(xiàn)上極限荷載能確定,而其值不小于對應比例界限的2倍時(shí),可取比例界限;當其值小于對應比例界限的2倍時(shí),可取極限荷載的一半;
。2)當壓力—沉降曲線(xiàn)是平緩的光滑曲線(xiàn)時(shí),可按相對變形值確定;
1)對砂石樁、振沖樁復合地基或強夯置換墩:當以粘性土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5所對應的壓力(s為載荷試驗承壓板的沉降量;b和d分別為承壓板寬度和直徑);當以粉土或砂土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所對應的壓力。
2)對土擠密樁、石灰樁或柱錘沖擴樁復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2所對應的壓力。對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可取0.008所對應的壓力。
3)對水泥粉煤灰碎石樁或夯實(shí)水泥土樁復合地基,當以卵石、圓礫、密實(shí)粗中砂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8所對應的壓力;當以粘性土、粉土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所對應的壓力。
4)對水泥土攪拌樁或旋噴樁復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6所對應的壓力。
5)對有經(jīng)驗的地區,可按當地經(jīng)驗確定相對變形值。對變形控制嚴格的工程也可按設計要求的沉降允許值作為相對變形值。
6)復合地基荷載試驗,當采用承壓板邊長(cháng)或直徑超過(guò)2m的大承壓板進(jìn)行試驗時(shí),b或d按2m計。
按相對變形值確定的承載力特征值不應大于最大加載壓力的一半。
10、試驗點(diǎn)的數量不應少于3點(diǎn),當滿(mǎn)足其極差不超過(guò)平均值的30%時(shí),設計時(shí)可取其平均值為復合地基承載力特征值。工程驗收時(shí)應視建筑物結構、基礎形式綜合評價(jià),對于獨立基礎,樁數少于5根或條形基礎,樁數少于3排時(shí)應取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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