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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3 10:34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關(guān)于轉發(fā)《關(guān)于印發(fā)﹤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國家園林城市標準﹥的通知》的通知
藏建城函〔2010〕114號
各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拉薩市綠化園林局、林芝地區市政管理局:為更好地開(kāi)展國家園林城市創(chuàng )建活動(dòng),做好我區國家園林城市申報工作,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關(guān)于印發(fā)﹤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國家園林城市標準﹥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shí)。
關(guān)于印發(fā)﹤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國家園林城市標準﹥的通知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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