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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0 20:24 來(lái)自網(wǎng)絡(luò )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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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圍堰高度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2、施工中必須保證邊坡坡率,只可緩不能陡。內坡腳與基坑的距離不得小于1m.
3、圍堰及筑島填筑前,必須將河床底的樹(shù)根、雜物等清理干凈。
4、土袋堆碼上下層、內外層必須錯縫搭接,不得存在通縫。
5、圍堰修筑順序必須按要求自上游向下游,往河中央推進(jìn),最后在下游背水面合龍。
6、圍堰、筑島填土時(shí),必須碾壓密實(shí),如基底有軟土,必須換填加固后再進(jìn)行填筑。
7、施工完畢后及時(shí)拆除筑島及圍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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